发布时间:2012-10-13 点击率:762
摘要:...
10月12日,太原市民政局召开会议部署低保对象供热补助工作。根据计划,今冬太原市城乡低保对象取暖补助标准仍将维持去年标准:住房在规定面积内的城市低保户,自行负担取暖费的15%,农村低保户每户补贴150元。
根据去年取暖补助标准,城市供热补助范围为我市六城区第四季度的城市低保户,享受集中、区域供热的城市低保户,住房使用面积在45平方米以内的,供热费的85%及提价部分由政府财政负担,低保户自行负担15%的供热费;使用面积超出45平方米的,超出部分取暖费由低保户自己缴纳。若房产证户主与低保户户主不一致或房屋产权不明晰,按照每户700元予以补助。对于自行采暖的城市低保户,按照每户700元予以补助。享受集中、区域供热的城市低保户,持户主身份证到当地供热部门缴纳供热费。供热单位按照补贴标准,减免供暖费,取暖补贴将直接发放到供热单位。